
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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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唐山劳动合同纠纷费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一、装修赔偿协议谈不拢怎么办
因装修问题问题产生纠纷,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没有约定违约,装修延期该怎么赔偿
在确定装修的时候,为了人工支出、房屋使用等通常会定个交房日期,但实际中,一些装修公司或者是私人装修因为预期错误,导致不能及时交房。而房主因为对方到期交不了房,就会导致本来确定好搬房,或者是作为婚房的到最后没法用上,实际造成损失。由于本来就是因为装修方的延期导致损失,因此房主可要求装修方赔偿。但要是双方当初就装修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条款,那么房主就会担心因为没有约定违约,装修延期的话就没法取得赔偿。
其实,在装修延期的问题上,一旦出现,那么房主的损失就会有一定损失。因此,通常就是在装修前就约定好违约,还有就是即使没约好这个,那么就约好的时间内没收工的,房主仍可就事实损失请求赔偿的,具体如下:
装修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房主事后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书明确违约。这就是在发生后延期的时候就违约赔偿添加在协议书内,这样就可以明确违约了。
要是双方没法协商,根本协商不下来,那就可按照实际损失向装修方主张赔偿或按照同地段同面积的房屋的租金标准主张赔偿,但主张损失必须要证明损失的实际发生及与延误工期的关联性。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因装修问题问题产生纠纷,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一、民法典的中介合同定义有什么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中介合同的法律特征
1、中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
2、中介合同为有偿合同。
3、中介合同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中介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
在中介合同中,居同人的活动实现中介目的时,委托人才会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而中介人能否实现中介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的履行也具有不确定性。
5、中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法律和法规应当对中介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中介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素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中介人从事中介交易。
二、中介合同的法律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中介合同里面是中介人向委托人签订的媒介服务合同,这个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支付一定的中介费用了,在签订中介合同之后,中介服务机构有义务帮委托人服务到底。